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措施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span style="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5;">第二十九条 期货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