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配备2条以上网络通讯线路
B、配备2条以上具有录音功能的电话线路
C、配备满足开户管理要求的相关影像采集设备
D、配备防火、外围隔离以及防盗设施
《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第四条的规定。营业部应当具备满足期货业务需要的办公、通讯、交易等设施,且设施符合下列条件:(一)营业部应当配备2条以上网络通讯线路,保证营业部的正常交易;(二)营业部应当配备2条以上具有录音功能的电话线路;(三)营业部应当采取双路供电,或者在单路供电的情况下,备用供电设施能够提供正常业务运行4小时i的供电时间;(四)营业部信息系统应当符合有关监管要求,保证运行安全和稳定;(五)营业部应当设立投资者教育园地、现场开户场地以及专门的财务和档案室(柜室);(六)营业部应当配备满足开户管理要求的相关影像采集设备;(七)营业部应当配备防火、外围隔离以及防盗设施;(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