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备注:新版教材未对“政府采购法”的内容进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