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期限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即投标准备时间,是指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