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提出书面复工要求
发包人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且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时,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师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可以发出暂停施工指示
停工责任在发包人,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