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排名第7的递补,维持6家投标人
资格预审合格的标准目前有两种:①限制合格者数量,以便减小评标的工作量(如5家),招标人按得分高低次序向预定数量的投标人发出邀请投标函并请他予以确认,一家放弃,另一家递补以维持预定数量;②不限制合格者的数量,凡满足80%以上分数的潜在投标人均视为合格,保证投标的公平性和竞争性,但也增加了评标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