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有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进行建设
存在噪声污染、光污染的地段,应采用相应的降低噪声和光污染的 防护措施
土壤存在污染的地段,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应达 到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3.0.2居住区应选择在安全、适宜居住的地段进行建设,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不得在有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进行建设;2.与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险源的距离,必须满足有关安全规定;3.存在噪声污染、光污染的地段,应采取相应的降低噪声和光污染的防护措施;4.土壤存在污染的地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应达到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