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经营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水排水等专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1)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水排水等专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3)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4)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经营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5)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