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委托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
对涉及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
向委托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
①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
②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在方案中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过程,作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
③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④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
⑤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⑥向委托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⑦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
⑧受委托部门委托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⑨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