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其客户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为非结算会员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六条 取得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以下简称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可以受托为其客户以及非结算会员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