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和水系
环境保护
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区范围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1)规划区范围;(2)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水源地和水系;(5)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6)环境保护;(7)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8)防灾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