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营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下属期货从业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支持
加强业务知识更新,接受后续职业培训
在从事期货业务前,应当参加目前培训并通过考核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事期货业务前,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从业人员应当加强业务知识更新,接受后续职业培训,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下属从业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支持,使其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