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5的总时差为7
工作3-4为关键工作
项,工作1-2的最早完成时间=0+4=4,其紧后工作2-5和3-5的最早开始时间为4和6,因此工作1-2的自由时差为0;
项,工作2-5的最早开始时间=4,最迟开始时间=14-3=11,因此工作2-5的总时差=11-4=7;
项,节点③④⑤⑥均为关键节点,对于工作3-5,由于6+5不等于14,因此工作3-5是非关键工作,工作3-4为关键工作;
项,工作4-6的总时差=21-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