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对申请公证的合同,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公证原则后,应当制作公证书发给当事人
公证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应当拒绝公证
公证处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认为不完备或有疑义时,有权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