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商的责任重,获得潜力大
建设单位合同结构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
总包合同价格可以较早确定,建设单位的风险小
承包商内部增加了控制环节,有利于控制工程量
采用建设工程总分包模式的特点包括:
①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由于建设单位只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结构简单。同时,由于合同数量少,使得建设单位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小,可发挥总承包商多层次协调的积极性。
②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由于总包合同价格可以较早确定,建设单位可以承担较少风险。
③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由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通过分包合同建立了责、权、利关系,在承包商内部,工程质量既有分包商的自控,又有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从而增加了工程质量监控环节。
④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总承包商具有控制的积极性,分包商之间也有相互制约作用。此外,在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由于工程设计与施工由一个单位统筹安排,使两个阶段能够有机地融合,一般均能做到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相互搭接。
⑤对建设单位而言,选择总承包商的范围小,一般合同金额较高。
⑥对总承包商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获得高额利润的潜力也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