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亿题库APP
联系电话:400-660-1360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股东大会的种类及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分别包含哪些内容?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一、 股东大会的种类
1. 股东年会: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2.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EGM]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所定的三分之二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f.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1)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了解)
我国《公司法》规定:
a.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b.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开和主持
大致顺序:董事会——监事会——连续90日以上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2)股东出席会议
股东出席会议人数要达到一定比例,如不能亲自参加,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法律对代理作了两点限制:
a.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以证明身份
b.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三、 临时提案的提出(注意比例和时间)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2020-05-18
2020-05-15
2020-05-14
2020-05-14
2020-05-13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