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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单位发票已收到还要求开具收据,可以开吗?_初级会计职称考试_帮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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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单位发票已收到还要求开具收据,可以开吗?
对方单位发票已收到还要求开具收据,可以开吗?
阅读 150
单选题
对方单位发票还要求开具收据,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对方开具发票要求:(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方公司取得发票,与对方公司销售商品是否要求必须结算的,没有要求。如果业务不完整,对方其他业务无法清单列示,也无法要求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