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职工教育经费
B、广告费
C、业务宣传费
(1)选项A: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选项BC: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