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1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停建、缓建工程的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要求包括:
①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②停建、缓建工程的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③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写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④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档案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时间、套数移交给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