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城市规划条例》
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并正式颁布
它于1990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是在1979年由国家建委和国家城建总局开始起草的。 1982年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报送国务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