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C、符合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应同期结算支付
D、发包方超过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的属违约行为
B项,发包人应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
E项,发包人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支付进度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