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因改组合并被撤销的
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
纳税人资不抵债而发生破产的
纳税人决定解散的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登记的税务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