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年限为50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