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理事会讨论重大事项的,理事必须本人出席,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授权范围。每位理事只能接受一位理事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