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公益性捐赠
企业所得税各项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