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B、为期货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C、在其他期货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
D、在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九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二)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者控制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期货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期货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 (三)为期货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五)在其他期货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