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人员伤亡损失
运至施工场地待安装工程设备的损害
工程修复费用
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②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③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可认为“空中飞行物坠落”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发包方人员伤亡损失、运至施工场地待安装工程设备的损害、工程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方人员伤亡损失与承包方施工设备损害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