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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变更估价的原则和程序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帮考网校2020-07-21 13:56
精选回答

施工合同变更估价的原则和程序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施工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和履行完毕以前双方当事人已发对合同的内容进行的修改。

1.变更权

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人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及时办理规划、设计变更等审批手续。

2.变更估价

1)变更估价原则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有相同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没有相同、但有类似于项目的,可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③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原则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变更估价程序 (两个“14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内审批完毕。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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