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目前的投资环境不产生大的影响
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考虑已投入的土地开发费用
考虑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和土地用途
在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时,政府对地价不作统一规定,但应坚持以下原则: ①地价对目前的投资环境不产生大的影响; ②地价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③地价要考虑已投入的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土地用途、所在区类、容积率和使用年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