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具有相应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
相关业务人员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期货公司会员只能为符合下列标准的一般法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二)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三)具有相应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四)相关业务人员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试; (五)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六)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