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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了解!广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内容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了2020年下半年广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小伙伴们都了解了吗?还不清楚的小伙伴赶紧跟随帮考网一起来了解看看吧,关于广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内容。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二)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桂林市所辖的县、区的申请人员集中在市教育局认定。)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10月16日至12月20日。
(二)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11月5日至12月4日。
(三)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于10月30日前在系统内设定本地认定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设置好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段,其中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以上是本次帮考网带给大家的关于广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都了解了。如果大家对于教师资格认定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多多关注帮考网,我们将继续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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