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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考试共题,分为。小编为您整理第七章 职业法规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建设工程招标的开标由( )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单选题】
A.设计单位
B.建设单位
C.监理单位
D.纪检单位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2、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
A.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相同项目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各个项目一般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没有重复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2014版)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3、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B.根据具体情况,分包单位可将所承包的工程进一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其他施工单位
C.承包单位可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其他分包单位
D.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共同承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在建筑施工中,负责建筑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的管理部门是( )。【单选题】
A.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B.施工企业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建设单位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建筑法》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单位甲把施工任务承包给施工单位乙,乙把桩基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丙,丙把劳务作业分包给丁。丙的管理人员失误造成质量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单选题】
A.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B.乙单位
C.丙单位
D.乙单位、丙单位和丁单位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用设备工程师会取消吗?:公用设备工程师会取消吗?不会。本身这个考试是很难的,比较严格,明年要实行盖章制度。
公用设备工程师和设备管理工程师的区别?:公用设备工程师和设备管理工程师的区别?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经过人事部门的全国统考合格后才会颁发知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国家对从事公用设备专业道性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公用设备工程师工作年限如何计算?:公用设备工程师工作年限如何计算?设计工作年限是指申报人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对于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后,又获得本专业本科或硕士学历的,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时间可作为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后的实践年限计算;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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