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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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勘察师考试
涵盖勘察师考试报考时间、报名流程、考试报名官网入口、考试介绍等信息
2023年
  • 报名

    (8月份开始)

    1
  • 准考证

    (考前一周左右)

    2
  • 考试

    (10月份开始)

    3
  • 成绩查询

    (次年2月份开始)

    4
  • 合格证书

    (次年5月份开始)

    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结合我国国情并参照国外注册执业制度的通行作法,我国勘察设计行业执业注册资格分为三大类,即: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景观设计师。根据分行业分类建立和推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原则,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如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

 

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二)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四)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五)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六)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七)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报名条件

(一)取得本专业(指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免试条件

截止到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各地人事考试网,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各地人事考试网,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所有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还需正反面复印)、学历、学位证、单位出具的职业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不具备规定学历的,还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设计图纸图签等业绩证明,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注册工程师管委会(结构)秘书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由省注册工程师管委会(结构)秘书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人事考试网缴费。

2、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直管市人社(职改)部门会同住建等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分类众多,以注册岩土工程师为例,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上午段主要测试考生对基础科学的掌握程度,设120道单选题,每题1分,分11个科目: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电工电子技术、信号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基础、工程经济、法律法规等等。

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科目

下午段主要测试考生对岩土工程直接有关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设60道题,每题2分,分8个科目:土木工程材料、工程测量、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地质、结构力学、结构设计、土力学与基础工程、岩体力学与岩体工程。

专业考试的专业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浅基础、深基础、地基处理、边坡和基坑、特殊土和不良地质、建筑工程抗震、地基检测。专业知识考试上午和下午各100分;专业案例考试,上午段和下午段各25个题目,上午下午各50分,共计100分。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有: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从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科目

全国各省准考证打印时间有些许区别,但大都是在考前一周左右打印,具体打印时间大家可以关注官网通知。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时间每年略有不同,一般为十月份的第三个周六周日,具体日期可关注报名网站。


I. 工程科学基础

一.数学

1.1 空间解析几何

向量的线性运算;向量的数量积、向量积及混合积;两向量垂直、平行的条件;直线方程;平面方程;平面与平面、直线与直线、平面与直线之间的位置关系;点到平面、直线的距离;球面、母线平行于坐标轴的柱面、旋转轴为坐标轴的旋转曲面的方程;常用的二次曲面方程;空间曲线在坐标面上的投影曲线方程。

1.2 微分学

函数的有界性、单调性、周期性和奇偶性;数列极限与函数极限的定义及其性质;无穷小和无穷大的概念及其关系;无穷小的性质及无穷小的比较极限的四则运算;函数连续的概念;函数间断点及其类型;导数与微分的概念;导数的几何意义和物理意义;平面曲线的切线和法线;导数和微分的四则运算;高阶导数;微分中值定理;洛必达法则;函数的切线及法平面和切平面及切法线;函数单调性的判别;函数的极值;函数曲线的凹凸性、拐点;偏导数与全微分的概念;二阶偏导数;多元函数的极值和条件极值;多元函数的最大、最小值及其简单应用。

1.3 积分学

原函数与不定积分的概念;不定积分的基本性质;基本积分公式;定积分的基本概念和性质(包括定积分中值定理);积分上限的函数及其导数;牛顿-莱布尼兹公式;不定积分和定积分的换元积分法与分部积分法;有理函数、三角函数的有理式和简单无理函数的积分;广义积分;二重积分与三重积分的概念、性质、计算和应用;两类曲线积分的概念、性质和计算;求平面图形的面积、平面曲线的弧长和旋转体的体积。

1.4 无穷级数

数项级数的敛散性概念;收敛级数的和;级数的基本性质与级数收敛的必要条件;几何级数与P级数及其收敛性;正项级数敛散性的判别法;任意项级数的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幂级数及其收敛半径、收敛区间和收敛域;幂级数的和函数;函数的泰勒级数展开;函数的傅里叶系数与傅里叶级数。

1.5 常微分方程

常微分方程的基本概念;变量可分离的微分方程;齐次微分方程;一阶线性微分方程;全微分方程;可降阶的高阶微分方程;线性微分方程解的性质及解的结构定理;二阶常系数齐次线性微分方程。

1.6 线性代数

行列式的性质及计算;行列式按行展开定理的应用;矩阵的运算;逆矩阵的概念、性质及求法;矩阵的初等变换和初等矩阵;矩阵的秩;等价矩阵的概念和性质;向量的线性表示;向量组的线性相关和线性无关;线性方程组有解的判定;线性方程组求解;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的概念与性质;相似矩阵的概念和性质;矩阵的相似对角化;二次型及其矩阵表示;合同矩阵的概念和性质;二次型的秩;惯性定理;二次型及其矩阵的正定性。

1.7 概率与数理统计

随机事件与样本空间;事件的关系与运算;概率的基本性质;古典型概率;条件概率;概率的基本公式;事件的独立性;独立重复试验;随机变量;随机变量的分布函数;离散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常见随机变量的分布;随机变量的数学期望、方差、标准差及其性质;随机变量函数的数学期望;矩、协方差、相关系数及其性质;总体;个体;简单随机样本;统计量;样本均值;样本方差和样本矩;

点估计的概念;估计量与估计值;矩估计法;最大似然估计法;估计量的评选标准;区间估计的概念;单个正态总体的均值和方差的区间估计;两个正态总体的均值差和方差比的区间估计;显著性检验;单个正态总体的均值和方差的假设检验。

二.物理学

2.1 热学

气体状态参量;平衡态;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理想气体的压强和温度的统计解释;自由度;能量按自由度均分原理;理想气体内能;平均碰撞频率和平均自由程;麦克斯韦速率分布律;方均根速率;平均速率;最概然速率;功;热量;内能;热力学第一定律及其对理想气体等值过程的应用;绝热过程;气体的摩尔热容量;循环过程;卡诺循环;热机效率;净功;致冷系数;热力学第二定律及其统计意义;可逆过程和不可逆过程。

2.2 波动学

机械波的产生和传播;一维简谐波表达式;描述波的特征量;阵面,波前,波线;波的能量、能流、能流密度;波的衍射;波的干涉;驻波;自由端反射与固定端反射;声波;声强级;多普勒效应。

2.3 光学

相干光的获得;杨氏双缝干涉;光程和光程差;薄膜干涉;光疏介质;光密介质;迈克尔逊干涉仪;惠更斯—菲涅尔原理;单缝衍射;光学仪器分辨本领;射光栅与光谱分析;X射线衍射;喇格公式;自然光和偏振光;布儒斯特定律;马吕斯定律;双折射现象。

三.化学

3.1物质的结构和物质状态

原子结构的近代概念;原子轨道和电子云;原子核外电子分布;原子和离子的电子结构;原子结构和元素周期律;元素周期表;周期、族;元素性质及氧化物及其酸碱性。离子键的特征;共价键的特征和类型;杂化轨道与分子空间构型;分子结构式;键的极性和分子的极性;分子间力与氢键;晶体与非晶体;晶体类型与物质性质。

3.2溶液

溶液的浓度;非电解质稀溶液通性;渗透压;弱电解质溶液的解离平衡;分压定律;解离常数;同离子效应;缓冲溶液;水的离子积及溶液的pH值;盐类的水解及溶液的酸碱性;溶度积常数;溶度积规则。

3.3化学反应速率及化学平衡

反应热与热化学方程式;化学反应速率;温度和反应物浓度对反应速率的影响;活化能的物理意义;催化剂;化学反应方向的判断;化学平衡的特征;化学平衡移动原理。

3.4氧化还原反应与电化学

氧化还原的概念;氧化剂与还原剂;氧化还原电对;氧化还原反应方程式的配平;原电池的组成和符号;电极反应与电池反应;标准电极电势;电极电势的影响因素及应用;金属腐蚀与防护。

3.5 有机化学

有机物特点、分类及命名;官能团及分子构造式;同分异构;有机物的重要反应:加成、取代、消除、氧化、催化加氢、聚合反应、加聚与缩聚;基本有机物的结构、基本性质及用途:烷烃、 烯烃、炔烃、芳烃、卤代烃、醇、苯酚、醛和酮、羧酸、酯;合成材料:高分子化合物、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工程塑料。

四.理论力学

4.1 静力学

平衡;刚体;力;约束及约束力;受力图;力矩;力偶及力偶矩;力系的等效和简化;力的平移定理;平面力系的简化;主矢;主矩;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和平衡方程式;物体系统(含平面静定桁架)的平衡;摩擦力;摩擦定律;摩擦角;摩擦自锁。

4.2 运动学

点的运动方程;轨迹;速度;加速度;切向加速度和法向加速度;平动和绕定轴转动;角速度;角加速度;刚体内任一点的速度和加速度。

4.3 动力学

牛顿定律;质点的直线振动;自由振动微分方程;固有频率;周期;振幅;衰减振动;阻尼对自由振动振幅的影响—振幅衰减曲线;受迫振动;受迫振动频率;幅频特性;共振;动力学普遍定理;动量;质心;动量定理及质心运动定理;动量及质心运动守恒;动量矩;动量矩定理;动量矩守恒;刚体定轴转动微分方程;转动惯量;回转半径;平行轴定理;功;动能;势能;动能定理及机械能守恒;达朗贝尔原理;惯性力;刚体作平动和绕定轴转动(转轴垂直于刚体的对称面)时惯性力系的简化;动静法。

五.材料力学

5.1 材料在拉伸、压缩时的力学性能

低碳钢、铸铁拉伸、压缩实验的应力—应变曲线;力学性能指标。

5.2 拉伸和压缩

轴力和轴力图;杆件横截面和斜截面上的应力;强度条件;虎克定律;变形计算。

5.3 剪切和挤压

剪切和挤压的实用计算;剪切面;挤压面;剪切强度;挤压强度。

5.4 扭转

扭矩和扭矩图;圆轴扭转切应力;切应力互等定理;剪切虎克定律;圆轴扭转的强度条件;扭转角计算及刚度条件。

5.5 截面几何性质

静矩和形心;惯性矩和惯性积;平行轴公式;形心主轴及形心主惯性矩概念。

5.6 弯曲

梁的内力方程;剪力图和弯矩图;分布载荷、剪力、弯矩之间的微分关系;正应力强度条件;切应力强度条件;梁的合理截面;弯曲中心概念;求梁变形的积分法、叠加法。

5.7 应力状态

平面应力状态分析的解析法和应力圆法;主应力和最大切应力;广义虎克定律;四个常用的强度理论。

5.8 组合变形

/--弯组合、弯--扭组合情况下杆件的强度校核;斜弯曲。

5.9 压杆稳定

压杆的临界载荷;欧拉公式;柔度;临界应力总图;压杆的稳定校核。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共基础试题(上午段)配置说明

I. 工程科学基础(共78题)

数学基础24物理基础12化学基础 10

理论力学基础12材料力学基础12流体力学基础8

II. 现代技术基础(共28题)

电气技术基础12信号与信息基础6计算机基础 10

III. 工程管理基础(共14题)

工程经济基础8法律法规 6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共基础试题(上午段)配置说明

土木工程材料7工程测量5职业法规4

土木与工程施工与管理5结构设计12结构力学15结构试验5

土力学与地基基础 7

勘察设计工程师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公布,预计20192月份左右就可以查成绩了,具体日期可以查看网站公告。

2019年勘察设计工程师成绩查询由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官网网址为www.cpta.com.cn,勘察设计工程师成绩查询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统一公布开通成绩查询入口。


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