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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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城乡规划师
涵盖城乡规划师报考时间、报名流程、考试报名官网入口、考试介绍等信息
2023年
  • 报名

    (一般在8月)

    1
  • 准考证

    (考前一周)

    2
  • 考试

    (10月22、23日)

    3
  • 成绩查询

    (12月份左右)

    4
  • 合格证书

    (以当地公告为准)

    5

注册城乡规划师前身是注册城市规划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947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明确了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政策规定。

2000223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020号)[1],确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2001524日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对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

免试条件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注意: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即日起,考生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完善补充学历学位信息,等待系统核验,核验完成后等待报名入口开通。学历学位核验时间原则 上 24 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对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所填信息的真 实准确做出诚信承诺。虚假、不实承诺考生,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报名时请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严禁代报名。

 

用户注册的具体步骤:

(1)报考人员点击“注册”按钮后,进入报名协议界面,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接受报名协议。

(2)报考人员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报考人员按照右侧显示录入说明进行数据录入,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输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

(3)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信息、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报名的具体操作流程

(1)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

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

(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

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

(4)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注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6)特别情况审核

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7)支付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可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规定的缴费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缴费或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

按照省财政厅、省计划发展委员会《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的批复》(豫财规[2000]35号)和《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客观题每人每科收费98元(其中上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2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厅18元,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10元,省人事考试中心留2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费176元(其中上交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部84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厅36元,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10元,省人事考试中心留46元)

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为滚动考试,四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职业资格合格证书。

地区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官网

北京

10月15-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青海

10月14日至17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河北

10月11-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四川

10月14-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江苏

10月11-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浙江

10月14日至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陕西

考试前7日内

中国人事考试网

福建

10月11日起

中国人事考试网

云南

10月14日起

中国人事考试网

天津

10月16-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海南

10月14日至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江西

10月11日- 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广西

10月14-20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安徽

10月15日16:00起

中国人事考试网

辽宁

10月14-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河南

10月11-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宁夏

10月14日至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山东

10月15-20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

10月12-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重庆

10月11日至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山西

10月14日至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吉林

10月12日至20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上海

10月15-17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湖南

10月14日- 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湖北

10月14-20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新疆

10月14日至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西藏

10月11日—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黑龙江

10月14日-17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甘肃

10月15-20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广东

10月14日-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贵州

10月11日至18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2019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流程: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屏幕左侧“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已阅读继续”→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按提示打印2019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考试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是否显示正确;

2.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时间是否对应;

3.部分省市的城乡规划师准考证打印信息填写时,需要注意证件号的输入方式,有的会要求证件号不要输入全角字符;

4.城乡规划师的准考证打印一般都要求使用A4纸打印;

5.服役部队的军人在打印城乡规划师考试的准考证时,需要将军官证或护照的报考号输入才可打印;

6.注意打印入口下方的咨询电话,记下来,有什么不明白或解决不了的,要及时联系考试中心的服务人员。以免耽误考试!

注册城乡规划师前身是注册城市规划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020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为1017日、18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参考2019年,预计安排如下:

城乡规划原理:1017900-11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10171400-16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1018900-1130

城乡规划实务:10181400-1700


2020城乡规划师证考试大纲尚未公布,预计2020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

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大纲—城市规划实务(2014版)

城乡规划实务主要是指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规划及设计方案的审核、规划文件的似定、管理案件的处理、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违法建设的查处等实际业务工作,是注册城市规划师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承担并应该掌握的业务工作。本科目考试目的是:考核应试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包括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理解和掌握法规、政策的能力,对规划问题的分析与综合能力,城市规划的编制和评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1. 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与评析

1.1 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

熟悉城镇体系规划方案的编制

熟悉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

掌握城市用地布局规划方案的编制

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

1.2 城市规划方案的评析

熟悉城镇体系规划方案的分析和综合评析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分析和综合评析

掌握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分析和综合评析

2. 城市规划文件的似定

2.1 城市规划编制任务书的拟定

熟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书的基本内容

2.2 城市规划文本的拟定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的格式与内容

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的格式与内容

一书两证”的拟定与核发

掌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格式与内容

掌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和要求

掌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和要求

2.4 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

掌握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内容

掌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内容

3.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案件的处理

3.1 建设用地性质变更

掌握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的核定

3.2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析

掌握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分析综合评价

3.3 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

掌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内容及综合评定

3.4 违法用地和建筑的查处

掌握违法建设的界定及查处对策

掌握违法用地的界定及查处对策

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大纲—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城市规划是一项政府职能,必须依法行政。城市规划从编制、审批到实施管理是一个有机的过程。注册城市规划师应该具备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方面的专业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科目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城市规划管理基本知识;二是城市规划管理的运作(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的专业知识;三是城市规划法规、政策和职业道德的有关知识。本科目考试的目的是,考核应试人员对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的相关知识;对城市规划管理的目的、任务、原则、内容、方法和操作的知识的具备状况,对城市规划法规、政策和职业道德的内容、实质等有关知识的具备状况。

1. 城市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1.1 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知识

了解行政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

熟悉行政机构和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

熟悉行政沟通的作用和原则

掌握提高行政效能的方法

1.2 行政法学的有关知识

了解法律的概念和行政法渊源

熟悉依法行政的意义

熟悉行政行为的内涵

掌握行政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

掌握行政主体、内容、程序和权限合法的内涵

熟悉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关系

了解行政立法的意义、内容和基本要求

掌握行政责任和监督的基本内容

1.3 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知识

熟悉城市规划管理的概念

掌握城市规划管理的目的和任务

掌握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工作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掌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优化及决策依据

掌握城市规划管理控制及其过程

熟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方法

熟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

了解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

2. 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

2.1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管理

熟悉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程序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调整和报批程序

2.2 城市规划审批管理

熟悉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核和审批主体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批程序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调整程序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核内容和审核依据

2.3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

了解各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条件

了解各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项目的内容

了解各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程序

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大纲—城乡规划相关知识(2014版)

城乡规划工作涉及相关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综合性很强。《城乡规划相关知识》考试科目涵盖了与城乡规划工作关系最为密切的八个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即:建筑学、城市交通、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信息技术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城市经济学、城市地理学、城市社会学、城市生态与环境。本科目考试目的是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状况,即对各相关学科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熟悉与了解的程度,以及在城乡规划实践中运用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

1.建筑学

1.1 中外建筑史的基本知识

了解中国传统建筑和园林的主要分类与特征

了解外国不同历史时期建筑设计的主要特点

1.2各类建筑的功能组合

熟悉公共建筑的空间组织与场地要求

熟悉住宅建筑的类型及套型空间设计要点

熟悉工业建筑的功能空间组织与场地要求

1.3建筑场地条件的分析及设计要求

掌握场地选择的基本原则与规划控制要点

掌握场地空间布局与竖向设计要点

1.4建筑技术的基本知识

了解建筑结构的选型

了解建筑材料的分类与建筑物的组成构件

了解建筑节能的相关政策要点

1.5建筑美学的基本知识

了解建筑美学的基本要素

掌握建筑环境的设计方法

1.6建筑项目策划与设计

了解建筑项目策划的程序与内容

熟悉我国建筑设计阶段

2.城市交通

2.1城市道路规划设计

熟悉道路横断面设计方法

熟悉道路平面及交叉口设计要求

了解道路纵断面设计要求

了解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规划设计要求

2.2城市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了解停车场的分类及停车特点

熟悉路边停车带的规划设计要求

掌握停车场库的规划设计方法

2.3城市交通枢纽规划设计

了解城市交通枢纽设施的分类与特点

熟悉城市交通广场规划设计要求与方法

2.4城市轨道交通

了解城市轨道交通的分类和技术特征

了解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规划要求和基本方法

了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标准

3.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3.1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设计

了解城市各项市政公用设施的系统构成

熟悉城市各项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

了解城市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容量预测的内容与方法

熟悉城市各项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设计的技术要求

3.2城市用地竖向工程规划

熟悉城市用地竖向工程规划的原则与内容

了解城市用地竖向工程规划的方法

了解城市竖向工程规划的技术要求

3.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熟悉城市工程管线的分类与特征

熟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的技术要求

3.4城市防灾规划

熟悉城市灾害的种类与防灾减灾系统的构成

掌握城市防洪、抗震、消防、人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4.信息技术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

4.1 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

了解信息技术的主要构成

了解信息技术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

4.2 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

了解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

熟悉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CAD)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

4.3 地理信息系统

了解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基本构成

了解地理信息系统(GIS)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

4.4遥感技术(RS)

了解遥感技术(RS)的要点

了解遥感技术(RS)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

4.5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化

了解城乡规划信息化管理的现状与发展

了解城乡规划信息化管理的应用

5.城市经济学

5.1城市经济学的基本知识

了解城市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内容与特征

熟悉城市经济学与城乡规划的关系

5.2城市规模与城市经济增长

熟悉城市规模的基本概念

了解城市规模的形成机制

熟悉城市经济增长的基本原理与分析方法

熟悉城市产业结构对城市职能和空间布局的影响

5.3城市土地市场与城市空间结构

掌握城市土地市场中的资源配置原理

熟悉我国的土地制度、房地产市场与住房供给体系

熟悉运用经济杠杆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引导与调控手段

5.4城市交通经济与政策分析

熟悉城市交通的供求特征

熟悉城市交通的政策调控

5.5城市公共财政与城市规划的公共品配置

了解城市公共财政的性质与功能

了解城市公共品的概念与城市规划的公共品配置

熟悉公共财政对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控作用

6.城市地理学

6.1城市地理学的基本知识

了解城市地理学与城乡规划的关系

了解城市地理学的基本研究内容

6.2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地理条件

了解地理条件与城市分布的关系

熟悉影响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基本地理条件

熟悉城市发展条件的地理学评价方法

6.3城镇化的基本原理

熟悉城镇化的基本理论

了解世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

了解中国城镇化的特征与城镇化战略

了解城镇化水平的预测方法

6.4城镇地域空间结构的演化规律

熟悉城镇地域的主要类型

了解城镇地域的城乡空间关系及演化规律

了解我国城市密集区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

6.5 区域城镇体系的特征和规律

熟悉城镇体系的基本概念

熟悉城镇体系的分工与协作关系

熟悉城镇体系空间联系的基本理论

熟悉城镇体系的城市规模分布规律

6.6城市地理学的研究方法

了解城市地理学的调查与分析方法

熟悉城市地理学分析方法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

7.城市社会学

7.1城市社会学的基本知识

熟悉城市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基本理论

了解城市社会学与城乡规划的关系

掌握城乡规划的社会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7.2城市社会学的调查与研究方法

熟悉城市社会调查与数据处理的方法

掌握城市社会学调查方法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

7.3城市社会阶层与社会空间结构

熟悉城市社会阶层特征及其空间分异

掌握人口结构与问题

熟悉当前中国城市社会结构的特征和存在问题

7.4城市社区

掌握社区和邻里的基本构成要素

熟悉中国城市社区建设与社区自治的内容

了解中国城市社区发展对城市建设的影响

7.5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

掌握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要点

熟悉西方国家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实践

了解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原则、内容与形式

8.城市生态与环境

8.1 生态学及城市生态学的基本知识

了解生态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了解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

熟悉城市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与基本功能

8.2 城乡环境问题

熟悉环境问题的类型与影响城乡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了解城乡主要环境问题形成原因与解决途径

8.3 区域生态适宜性评价

了解区域生态适宜性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了解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基本知识与构建目标

8.4建设项目与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与内容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与基本方法

了解城市承载力的要素与评价方法

熟悉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

8.5城乡生态规划与建设

了解生态工程的基本概念与应用领域

熟悉生态恢复的概念与主要方法

了解城市与区域生态规划的基本概念与内容

2019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大纲—城乡规划原理(2014版)

全国城市规划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实务》。本考试大纲对各考试科目分层次列出了具体的内容,分别用掌握、熟悉、了解来界定各条目的考试要求。“掌握”是指必须具备的重要知识,“熟悉”是指应当具备的较重要知识,“了解”是指一般知识。在《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中,“掌握”是指考生必须具备的专业能力。

一、城市规划原理

《城乡规划原理》作为一门理论性考试科目,内容是关于城市与城市发展的知识,城市规划学科的知识,城市规划体系的知识,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的知识,城市规划编制的知识,城市规划实施的知识。本科目的目的是:考核应试人员所具备的城市规划理论知识的状况,包括对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学科的基础理论的具备程度,对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等有关的专业理论的具备程度。

1. 城市与城市发展

1.1 城市的形成与发展规律

了解城市形成的主要动因

了解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

1.2 城市的物质构成、社会构成和产业构成

熟悉城市物质环境的构成要素以及相互关系

了解城市社会的基本特征及与农村社会的主要差别

了解城市产业构成及其演化趋势

1.3 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的关系

掌握城市化的含义

熟悉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熟悉城市化进程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1.4 城市与区域发展的一般规律

熟悉城市与区域的相互关系

熟悉区域城镇体系及城乡发展的一般规律

2. 城市规划学科的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与实践

2.1 古代城市规划思想

了解中国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体制背景

了解欧洲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体制背景

2.2 现代城市规划的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

了解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背景

熟悉现代城市规划的早期思想

熟悉战后城市规划学科的主要理论发展

2.3 当代城市规划主要理论和实践

了解当代城市规划所面临的社会经济条件

熟悉当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理论或理念

熟悉当代城市规划的重要实践

3. 城市规划的任务、体系及与其它规划的关系

3.1 城市规划的作用和任务

掌握城市规划的作用

掌握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

3.2 城市规划体系的基本概念

掌握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基本概念

掌握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基本概念

掌握城市规划行政体系的基本概念

3.3 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熟悉区域规划的基本概述及主要内容

熟悉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相互关系

3.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了解国民经济的基本指标、分项指标的主要内涵及对城市发展的意义

了解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及其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3.5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

熟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用地划分标准及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熟悉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4. 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

4.1 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方法

掌握城市用地的自然条件评价

掌握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评价

熟悉城市用地的经济评价

4.2 城市用地的构成和空间布局

掌握城市用地的构成

掌握城市用地布局的主要原则

掌握城市用地布局的主要模式

熟悉城市空间布局的艺术问题

5. 城市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5.1 城市规划编制的任务和要求

掌握城市规划编制的层次及各层次规划之间的相互关系

掌握各层次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掌握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5.2 城市规划的调查、分析和研究

掌握城市规划中的调查内容和主要方法

熟悉城市规划中的定性定量分析的常用方法

熟悉城市规划中的研究工作及常用方法

5.3 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和方法

掌握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掌握城镇体系规划的工作方法

5.4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和方法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要求

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法

掌握城市分区规划的作用和内容

5.5 城市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方法

掌握详细规划的类型、作用和地位

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

掌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掌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

5.6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掌握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概念

掌握城市道路网规划及红线划示

了解城市交通的特征及交通调查的基本知识

熟悉城市交通及对外交通的主要设施及规划要求

熟悉城市交通政策的概念及制定原则

熟悉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知识

5.7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

熟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规划的基本知识

熟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基本知识

熟悉竖向规划的基本知识

熟悉城市防灾系统规划的基本知识

5.8 城市绿化景观系统规划的主要内容

熟悉城市绿化系统的组成

熟悉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的任务和内容

熟悉城市景观系统规划的主要内容及规划原则

5.9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

熟悉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熟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基本内容

熟悉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基本内容

6. 城市规划的实施

6.1 城市规划实施的目的与作用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概念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目的与作用

6.2 城市规划实施与公共行政的关系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与公共政策及政府行政职能的关系

熟悉城市规划行政行为与其他公共行政行为的关系

了解行政区划的有关知识

6.3 城市规划实施的机制和原则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行政机制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财政机制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法律机制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经济机制

熟悉城市规划实施的社会机制

掌握城市规划实施的原则

 

2020年城乡规划师报考试教材暂未公布,预计2002年8月发行,可以先参考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教材。

出 版 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作者: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

一、《城市规划原理》

二、《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三、《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四、《城市规划实务》

五、《城市规划法规文件汇编》

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设四个考试科目,其中《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使用2B铅笔填涂。

《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

《城乡规划原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80个,每题一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20个,每题一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4个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都不得分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全部题型客观题;单项选择80个,每题一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20个,每题一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4个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都不得分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全部题型客观题;单项选择80个,每题一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考查城乡规划管理和法规条文的理解和运用。

《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一般为七个大题分数值多为10分或15分,考查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规则原理的运用能力,题型有指错型,组织型和分析型。

城乡规划师证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一般在城乡规划师考试考后2个月左右公布。2019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于12月17日开通。

全国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查询事项:请参加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至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

2019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请考生到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自2019年开始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以下简称查询验证服务),试行电子证书。

查询验证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查询验证方式:

个人和机构均可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进行证书查询验证(目前系统支持PC端查询验证)。证书持有人可通过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所持证书的电子证书或电子文件。

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查询验证结果显示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加盖证书用印单位的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代替纸质证书。

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证书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暂未实行电子证书的,查询验证结果显示为标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查询结果”字样的电子文件。该电子文件可作为通过该项考试的证明。

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可通过证书查询验证系统在线验证证书信息真伪。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各省城乡规划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不同,考生应在成绩查询两个月后登陆各省人事考试网,找到“合格证书”栏目并查看证书领取信息。以当地公布时间为准: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恪守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上工作。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证明。

 

初始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请表”;

2)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3)工作证或聘用合同;

2、申请初始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国家注册机构;

4)国家注册机构对省级注册机构报送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核准注册登记,颁发《登记证》或《注册证》。对不予注册登记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续期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续期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在注册登记期内接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城市规划继续教育证明;

3)工作证或聘用合同;

2、申请续期注册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续期注册登记申请并填写续期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续期注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所属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机构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续期注册登记条件人员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国家注册机构审核,核发新的《登记证》或《注册证》。

4)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续期注册申请表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续期注册登记的有效期限为三年,自准予续期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变更注册登记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注册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填写由国家注册机构统一制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调出单位同意并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调出单位的省级注册机构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交还申请人;

4)申请人向调入单位提交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

5)调入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6)调入单位的省级注册机构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国家注册机构核准,并换发《登记证》或《注册证》。

7)国家注册机构将加盖公章后的变更注册申请表返回省级注册机构1份存档。

2、本地区变更注册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均表示同意,并在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3)省级注册机构在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报送国家注册机构核准,并换发《登记证》或《注册证》。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撤销注册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脱离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连续2年以上;

(四)因在城市规划工作中的失误造成损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城市规划师命中率约为15%

注册城市规划师从2000年开始考试以来,通过考试的已有1万多人。但面对巨大的需求,还显得远远不够。据悉,2000年开始考试的时候,特许了148名行业内比较著名的专家为注册城市规划师,让他们作为命题专家组成员,负责以后的评审工作。此后,又考核认定了一批在行业内工作年限比较长的人员,他们通过一门考试后被认定为“注册城市规划师”。这批人数为1118人。

2000年10月,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正式开始。考试共有4科,2017年改为每科四年滚动,命中率基本控制在15%。随着社会对城市规划的重视,注册城市规划师的需求人数还会增多,但注册城市规划师不是人人都能胜任的工作,它对报名资格有严格限制,目前通过的一万多人都分布在大中城市,西部地区具有报考资格的人员很少。所以按照设想,认证注册要分两步走,大城市要先行一步,然后再是中小城市。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题型 及格 及格
城乡规划原理 10月19日9:30-11:30 单选题80道
多选题20道
100分 60分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19日14:00-16:30 单选题80道
多选题20道
100分 60分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10月20日9:30-11:30 单选题80道
多选题20道
100分 60分
城乡规划实务 10月20日14:00-17:00 案例题7道 100分 60分

一、如何吃透考试教材

明确教材的重要性

教材是考生和考试唯一联系,也是考生通过考试的唯一工具。考试中90%的题目答案都是来自教材原内容,可以说教材是考试的答案库,只要掌握了教材内容绝对能够通过考试。所以在备考城乡规划师的征途中,方向是明确的,工具是唯一的,可以轻装上阵了。市面上各种备考资料良莠不齐,不要为了那10%的题目而选错了备考教材。如果你真要在乎那10%的得失,在复习所占有的时间的分配上,也要按照分值去分配备考的时间,指定教材占90%的时间,其他教材占备考时间的10%

明确教材内容的框架性

城乡规划师考试教材通常几百页的内容,但并非所有内容都是重点,非重点的内容也不是不需要看,在现阶段复习,首先应做到的是对教材内容的熟悉,即了解有几大章的内容,每章的内容又是如何分配的,每章的分值有多少,了解了这些内容后对于复习重点和方向都有了把握。

今年是城乡规划改革之年,注册城乡规划师的管理工作也有自然资源部接管。改革后的各种工作都还在处于试探摸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空间规划理论体系和法规体系。此阶段,估计出版教材的可能性不大,考试中也不会涉及太多尚未成型的知识点。

明确通读教材的重要性

在正式学习之前,小编根据自身经验和其他已通过学员的心得体会,建议各位考生在复习之前最好能把教材通读一遍,即完整的看一遍,在看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很多问题,可以做下标注,看完之后会对整本书有了一定的印象,在学习过程中会增加理解的能力。

明确教材重点的取舍性

很多考生曾经问过小编,那些从来没考过的不重要的内容是不是不用看了,不看又担心会考到,小编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各位考生,在考试大纲中没有列为掌握的非重点内容也要稍微花点时间了解一下,做到心中有数,考试重点内容虽然每年基本固定,但城乡规划师考试的指定教材自从2011年以来就没有改编修改过,教材中能考的重点内容基本都考了个遍。站在出题人的角度,在出的题目不能超出考试大纲、不能超出考试教材的情况下,还得要控制考生超过60分的人数,这就是一门学问,出题人需要考虑这个问题,考生自然也应该要考虑这个问题!

知难而退、有所放弃

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是一个资格认证考试,或者或者说是从业的入门考试,而不是竞赛考试,只要60分就合格。很多人都在说:付出参加高考时的努力,每个人都能考过。这也是很多非专业人是通过了注册考试的原因。但对于我们这些专业人员来说,再也不能回到高中时代,再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一心备考。所以在备考过程中,也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和平时的工作。对于自己熟悉的知识点做到不失分;对于能理解知识点少丢分;自己对那些苦涩难懂又记不住的知识点干脆放弃,不再这样知识点上浪费时间。

二、有条不紊的城乡规划师考试备考计划

1、备考初期,考试大纲与教材相结合

在备考初期,一定要将城乡规划师考试大纲与备考教材相结合起来。目的是了解考试重难点大致在哪些章节分布,将此章节做好标注,以供后期着重复习。

值得注意的是,在首次备考时,一定要做好复习笔记,将备考资料由繁化简。每一章节的笔记一定要做好标注,在备考后期冲刺时,省时省力。

2、备考中期,以点成面,形成知识网络

在备考中期,备考资料已经首次复习完毕,此时要利用城乡规划师考试大纲来将每一章节的知识点串联起来。最好做成思维导图或者是树状图,以此来形成知识网络,巩固知识点的同时也能将知识点熟练运用。

3、备考后期,根据考试大纲回忆知识点,查缺补漏

最后,在备考后期,在不翻看课本及复习资料的情况下根据考试大纲回忆知识点,遇到不确定或者是想不起来的地方时一定要做好标记。用回忆的方式,根据考试大纲来进行查缺补漏。

真题是关键

历年真题是最能体现历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方向的习题,在真题时不要单纯的做题。此时要完全模拟真正的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科目,做完后严格按照标准的答案来判分,然后仔细思考错题原因及答题思路。考生可将每一类主观题的答题思路都整理出相应的模板来,很多题目都只是“换汤不换药”,只要抓住考题中心,知道考察点是什么,套用上相应的答题模板就可以了,要知道主观题要比客观题提分更容易!

温故而知新

2019城乡规划师考试备考冲刺阶段,已经不适合在做很多新的试题了。考生可以将之前整理的错题本、习题册上整理的题目进行反复练习,充分掌握错题所考察的知识点及答题思路。可以将之前做的模拟试题重新做几遍,做到温故知新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可将章节试题都做一遍,回顾一下每一章节的知识点,由点及面,然后做几道综合性的题目进行巩固。

取舍有度

距离考试只剩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考生要做好取舍,每一套试卷中,重难点所占的比例都不是很大,考生要想清楚利弊。在备考初期我们已经利用考试大纲在辅导资料上区分出重难点了,此时,我们做到了解重难点即可。备考时间短暂,考生最好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基础知识点上,只要将考察基础知识的题目分数拿到,那通过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的就没有很大问题了。所以,在最后的冲刺阶段,考生要做到对知识点做好相应的取舍。

最后距离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只剩31天了,考生可在最后一到两周的时间内每三天进行一轮模拟考试,两天考试一天判卷及修改。模拟考试能有效的帮助自己维持答题手感,也能有效的帮助直击清除临考前的紧张情绪。再坚持一下,胜利就在眼前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