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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为何不被受理 申请登记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为何不被受理
某直辖市两位退休的物证技术鉴定专家,设立一个独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租借一间20平方米办公房添置电脑一台办公桌两张,注册资金50万元。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书面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为何不受理?受理条件有哪方面
biaohongyu1回答 · 530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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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rudei 考证达人 02-19 TA获得超过4794个赞

一、行政审批条件

(一)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许可条件.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五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2)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3)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4)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2、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3、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4、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5、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6、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30日司法部令第95号)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1、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处分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许可条件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事项(包括司法鉴定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业务范围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予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司法鉴定机构延续登记许可条件

与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许可条件一致。

(四)司法鉴定机构注销登记许可条件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1)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

2)自愿解散或者停止的;

3)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符合设立条件的;

4)《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上述第3、4项规定情形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不经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直接予以注销登记。

二、实施对象和范围

拟在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个人。

三、申请材料

(一)司法鉴定人登记所需材料

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文本格式(试行)>的通知》(司办通[2005]65号)的要求,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材料包括:

1、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

3、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证书;

4、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从事司法鉴定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6、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证明材料;

7、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8、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

9、申请人2寸同版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半身彩色照片2张;

10、属聘用关系的司法鉴定人需提交本人与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签订的《司法鉴定人聘用合同》;

11、 申请人申请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证明。

12、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法医临床鉴定必须提交《法医临床转岗培训》合格证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二)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1)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交原件校验);

3)司法鉴定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原件校验);

4)申请人2寸同版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半身彩色照片3张。

2、特定事项需要增加的材料

1)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类别(业务范围)的,需提交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本人学历、职称、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各类证书需交原件校验);

2)变更姓名的,需提交《居民户口簿》等有关变更记录材料的复印件( 交原件校验);

3)变更技术职称的,需提交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交原件校验);

4)变更行业执业资格的,需提交相应的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原件校验);

5)变更执业机构需提供原机构、转入机构及他们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门的意见;跨省转入我区的,还需提供原省级司法行政审批部门作出的注销执业证书的决定。

6)登记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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