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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帮考网校 2024-04-07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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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疆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任务。

通知中提到,继续教育对象包括全区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则包括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和其他形式等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具体途径包括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学习、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培训、在自治区财政厅完成备案的面授培训等。

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至少需要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学分,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

通知还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各单位以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以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顺利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建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前规划学习计划,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各类培训资源,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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