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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2021年高级会计资格考试退费:截止至8月20日
帮考网校2021-07-30 17:57
辽宁鞍山市2021年高级会计资格考试退费:截止至8月20日

2021年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已经结束,各位考生是否收获了心仪的证书呢?不过部分地区因为疫情原因未能开考,接下来帮考网就为大家带来辽宁省鞍山市的高级会计资格考试退费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已经结束。由于5月14日我省个别地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部分考生未能按时参加考试,为切实保障考生利益,按照省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后续工作的通知》(辽财办发函【2021】8号)文件精神,鞍山市财政局决定对因疫情管控原因未能参加鞍山考区考试的考生给予退费处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范围:成功报考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高级职称鞍山考区考试,并成功打印准考证的考生。

条件:有重点管控区域旅居史的考生,因集中隔离或隔离期不满 14 天,按防疫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

二、受理所需材料

需提供一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试当天,未解除隔离或者需要隔离的证明材料(解除隔离证明、行程凭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疫情期间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证明材料(行程凭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见附件。

三、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鞍山市财政局206房间

咨询电话:0412-2230887

四、受理时限

从即日起至8月20日止,逾期不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

附件:1.《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后续工作的通知》辽财办发函【2021】8号

2.《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

鞍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1年7月22日

以上就是辽宁省鞍山市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退费通知,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大家带好所需材料,记得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帮考网也会继续为其他地区带来最新考试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

原文链接:http://czj.anshan.gov.cn/html/CZJ/202107/0162693846415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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