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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小伙伴注意了!根据《辽宁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可知,辽宁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时间是11月18日-11月27日,那么,你知道评审申报流程吗?帮考网为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申请与承诺。
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应在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承诺对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申报人员须在打印完成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最后一页“备注”栏内手写个人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二)单位审核与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实行单位领导、人事工作人员等联审制度,对申报人员报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民主评议。对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任现职级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情况,集中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审核人在其打印完成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公示栏内注明公示时间、内容及公示结果,在“备注”栏内手写单位承诺:“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并推荐。市级单位推荐至所在地的市级财政部门,省(中)直单位推荐至省(中)直单位的主管部门。中直单位委托我省评审的,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出具《商请委托评审函》。
(三)各市财政部门及省(中)直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与报送。
市级财政部门和省(中)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程序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全或需调整的,应通知推荐单位及申报人员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无误后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市级报送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报送到省财政厅。省(中)直单位的主管部门直接报送到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不受理个人报送评审材料。市级和省(中)直单位的主管部门报送时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辽宁省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帮考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各位小伙伴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查阅,希望本文对各位有所帮助,预祝各位取得满意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帮考网!
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条件是什么?: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条件是什么?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答辩条件如下:1. 参加全国高级会计职称考试,2.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综合B级),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3. 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在任意模块中,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5.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
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什么?: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什么?1.首先通过高会考试,取得证书;2.其次准备评审材料,例如职称英语和计算机、论文以及工作业绩等;3.最后通过评审答辩即可,各地具体政策不同,还需了解当地评审条件。
高级会计怎么评审?:高级会计怎么评审?高会评审流程,1. 考生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统一考试,获得全国或者本省认可的及格分数(全国线一般是60分,由全国会计考办发合格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2. 考生准备好职称英语(B级)、职称计算机(2-4个模块)、评审论文(1-4篇)、工作业绩相关资料,按级别报送到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指定的经办部门(一般是地级市财政部门或者人事考试部门)。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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