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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这些二级建造师法规科目与“权”相关考点必须记住!
帮考网校2020-02-13 16:36
敲黑板!这些二级建造师法规科目与“权”相关考点必须记住!

2020年二级建造师的战鼓已经敲响,备考已然迫在眉睫。备考讲究策略,怀着一腔孤勇蛮干通常是行不通的。为了帮助一些萌新考生能够顺利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今天帮考网就为备考的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中跟相关的考点,建议大家收藏起来哦!

一、物权的种类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用益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二、土地所有权

国家所有——城市市区

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2、设立范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以上行为必须符合:①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②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③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④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四、地役权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需役地的转让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的转让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五、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专利权

1、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权利期限:(1)发明:20;(2)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标权

1、同其他知识产权不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商标专用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两方面。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2、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著作权

1、著作权主体

单位作品: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有。

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委托作品: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

(2)自然人:终生加死后50;合同作品:最后一方死亡后50

六、质权

1、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2、可以质押的权利:(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以上信息希望对你备考二级建造师有所参考,目前2020年二建考试备考才刚刚开始,可以说此时大家还是兵马粮充足。各位考生也无需紧张和兴急,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各位考生只需要先打好知识基础,建立知识框架,其次再配合习题,强化练习。在这里祝愿大家能够一次性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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