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亿题库APP
联系电话:400-660-1360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是怎样的?: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自愿的体现,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以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仍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
仲裁庭是由什么组成的?: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包括合议仲裁庭和独任仲裁庭两种,即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一)合议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仲裁的申请和受理是怎样的?:仲裁的申请和受理是怎样的?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
什么是仲裁协议的效力?:什么是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自愿的体现,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以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一)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三)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17、16单),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仲裁协议(约定),仲裁协议亦无效
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分别是什么?: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自愿的体现,当事人申请仲裁,都必须以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一)协议仲裁制度——自愿性,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一、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将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通过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其他以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执行措施和执行中止终结分别是怎样的?:执行措施和执行中止终结分别是怎样的?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依照法定的程序,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方法和手段,执行措施和执行程序是合为一体的,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是指什么?: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是指什么?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是并列的独立程序。执行程序是实现裁判书内容的过程。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依照法定的程序,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1)当事人申请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有哪些?: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有哪些?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该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请求法院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裁判的法律制度。
一建机电工程: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情况有哪些?: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情况有哪些?(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2)投标文件中部分内容需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而未按要求完成及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3)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及行贿等违法行为;(4)低于成本的报价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承揽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承揽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为基础。法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一)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承揽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催告→逾期不履行→解除合同),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哪些情况属于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关于建设工程中代理的说法,A.建设工程合同诉讼只能委托律师代理。B.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法定代理,C.建设工程中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D.投标代理行为必须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方可实施关于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A.被代理人死亡不会导致代理行为终止B.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取消委托C.代理人不得单方辞去委托D.代理人辞去委托
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帮考网校
2022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