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报考指南 考试报名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 注册会计师考试 经济法 每日一练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注册会计师考试 备考资料 正文
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0320
帮考网校 2024-03-20 13:03
0 浏览 · 0 收藏

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应采用的会计处理方式是( )。【单选题】

A.列入资本公积金

B.列入任意公积金

C.列入法定公积金

D.列入盈余公积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资本公积金是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2、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子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杨某采取的下列行为中,可以有效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是()。【单选题】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权

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但杨某只有10%的股权,不可能使股东会作出解除何某执行董事职务的决定;(2)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包括三种情形,本题不符合法定条件;(3)选项C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3、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相关当事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规定的是()。【单选题】

A.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清偿18万元债务

B.管理人为了维护甲公司的利益,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但双方均未履行的保管合同

C.管理人为了维持甲公司的生产经营,决定用甲公司对丁公司的10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的丁公司的6万元债务

D.乙法院因民事执行需要查封了甲公司一栋已出租的门市房并继续执行,不予中止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3)选项C:抵销必须由债权人主动向管理人提出行使,管理人不得主动主张债务抵销;(4)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4、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后,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丁居住期间,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单选题】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本题中的几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以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5、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债务人甲企业的破产申请,甲企业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多选题】

A.甲企业于2007年3月1日对应于2007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甲企业于2007年2月1日向乙企业无偿转让10万元的机器设备

C.甲企业于2006年9月1日与其债务人丙企业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甲企业于2007年2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给丁企业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的行为才可以撤销。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