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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看到有的题答案: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视为连带责任保证,有的题中视为一般保证责任,这是怎么回事,究竟是哪个 还有就是做题时看答案保证期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期间为6个月,但是昨天看速记手册说保证期间未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6个月,约定不明为2年
老师,我看到有的题答案: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视为连带责任保证,有的题中视为一般保证责任,这是怎么回事,究竟是哪个 还有就是做题时看答案保证期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期间为6个月,但是昨天看速记手册说保证期间未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6个月,约定不明为2年
Lcome1回答 · 2761人浏览2761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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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6 TA获得超过7383个赞 2024-02-26 06:48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这里涉及到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首先,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的责任认定有两种情况,下面我会详细解释:

1. 保证方式的认定:
- 连带责任保证: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视为连带责任保证。这意味着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 一般保证责任:但是,如果题目或某些资料中提到视为一般保证责任,这可能是因为存在特殊情况或者是对法律条文的不同解读。具体应视合同内容、双方意思表示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2. 保证期间的认定:
- 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保证期间未约定的,视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 约定不明:如果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至于您提到的速记手册内容与做题时看到的答案不一致,这可能是因为不同的资料来源或法律条文版本更新导致的。为了确保准确性,建议参考最新版本的《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总结:
1. 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一般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期间未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3. 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希望以上解释能够解决您的疑问,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我会耐心为您解答。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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