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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前,可以加投资性房地产字样吗?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前,可以加投资性房地产字样吗?
万联证券许维新*****461回答 · 2514人浏览2514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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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6 TA获得超过7243个赞 2024-02-26 01:19


根据会计准则和规定,回答您的问题:

在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时,通常不建议在科目名称中加入“投资性房地产”字样。原因如下:

1. 会计科目应遵循一致性原则,即在同一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内,对相同性质的交易或事项应采用相同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一个总括性科目,用于反映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等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益。如果在科目中加入“投资性房地产”字样,可能会导致科目名称不规范,影响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 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核算时,应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进行核算。在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通过辅助核算或备注等方式说明变动损益的具体来源(如投资性房地产),而非直接在科目名称中加入此类字样。

3. 会计分录应简洁明了,便于他人理解。在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直接使用规范的科目名称,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读性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建议在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时,不要加入“投资性房地产”字样。如果您担心会计信息无法清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可以在会计凭证的摘要栏或辅助核算中详细说明。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我会耐心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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