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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保管、加工、运输、仓储。承揽合同也
留置-保管、加工、运输、仓储。承揽合同也可以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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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5 TA获得超过4182个赞 2024-02-25 19:27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尽量提供准确、详尽的回答。

1. **留置权的概念**: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法可以暂时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要求其返还该动产的权利。

2. **承揽合同中的留置权**:
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定作人(债务人)未支付承揽人(债权人)的报酬,承揽人可以依法留置已完成的工作成果。以下是留置权在不同环节的应用:

- **保管**:如果承揽人需要对工作成果进行保管,在定作人未支付相应费用的情况下,承揽人有权留置该工作成果。
- **加工**:在加工过程中,如果定作人未能支付加工费用,承揽人可以留置加工中的物品或已完成的产品。
- **运输**:运输合同中,如果托运人(定作人)未支付运费,承揽运输的人有权留置所运输的货物。
- **仓储**:在仓储合同中,如果存货人(定作人)未支付仓储费,仓储保管人有权留置存货人的物品。

3. **注意事项**:
- 留置权行使时,必须保证留置的物品与债权债务有直接关联。
- 留置权不适用于非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产生的债权。
- 留置权的行使应依法定程序,不能滥用。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完全理解留置权在承揽合同中的应用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我会耐心为您解答。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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