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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确定方法:①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③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④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确定赔偿损失数额。A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合理确定B由人民法院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多久?: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多久?知识产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利,维护其权利不受侵害。但知识产权也有保护的期限,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权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期限为10年。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权利类型。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知识产权的性质包括以下几点:专利权保护对象:商标权保护对象: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权保护。商标专用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两个方面。著作权保护对象: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①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②专有性(绝对的排他性,他人利用这一成果必须经过权利人同意。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④期限性(规定期限内受法律保护,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1分钟速记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知识所属权”是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一词是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建设工程债的侵权责任有哪些?:建设工程债的侵权责任有哪些?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也常会产生侵权之债。建设工程中侵权责任包括以下四个内容:(1)建筑物、构筑物及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3)因其他责任人原因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的——其他责任人承担责任。
快速理解建设工程法律中物权应当如何保护?:建设工程法律中物权应当如何保护?物权受到侵害的,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6、侵害物权,B.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既可以请求损害赔偿,C.侵害物权的利害关系人应当请求返还原物
建设工程法律中物权如何生效?:建设工程法律中物权如何生效?一、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12-3题),物权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未经登记。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合同效力——合同生效与物权变动无关(18单);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登记的,二、动产物权——交付生效。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中地役权是指什么?: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合同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地役权是从权利),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来学习建设工程法律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设立?:建设工程法律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证书,A.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建设工程法律中的土地所有权是指什么?:建设工程法律中的土地所有权是指什么?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逢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
速记建设工程的物权法律特征是什么?: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民事主体都能够成为物权权利人,物权的法律特征有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性。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2、物权是绝对权——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3、物权是财产权——利用、归属、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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