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甲50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
- A 、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 B 、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 C 、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 D 、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民事行为的效力。
选项D正确: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选项ABC错误。

- 1 【判断题】老张与自己的儿子小张约定“等到放寒假时,给小张买一台电脑”。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 A 、对
- B 、错
- 2 【判断题】甲、乙为好朋友,某日甲得病急需用钱,乙便送去3000元,并对甲说:“你先用着,以后再说。”甲接收,并表示谢意。3年以后,二人因口角闹翻,乙要求甲返还3000元,被甲拒绝,理由是乙的还款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甲的说法是错误的。 ()
- A 、对
- B 、错
- 3 【单选题】上海某夫妻的儿子在北京读大学,夫妻俩将自己在上海的房屋出租给某人居住。双方约定,如果该夫妻的儿子毕业后分回上海,则租赁关系终止。该法律行为属于()。
- A 、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
- B 、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 C 、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 D 、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
- 4 【单选题】上海某夫妻的儿子在北京读大学,夫妻俩将自己在上海的房屋出租给某人居住。双方约定,如果该夫妻的儿子毕业后分回上海,则租赁关系终止。该法律行为属于()。
- A 、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
- B 、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 C 、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 D 、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
- 5 【单选题】上海某夫妻的儿子在北京读大学,夫妻俩将自己在上海的房屋出租给某人居住。双方约定,如果该夫妻的儿子毕业后分回上海,则租赁关系终止。该法律行为属于()。
- A 、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 B 、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 C 、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 D 、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
- 6 【单选题】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甲50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 A 、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 B 、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 C 、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 D 、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 7 【多选题】某公司有A、B两个子公司,采用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根据我国企业的实践,公司总部一般应该集权的有()。
- A 、融资权
- B 、担保权
- C 、收益分配权
- D 、经营权
- 8 【单选题】2014年10月,向某为自己18岁的儿子投保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2017年向某的儿子因抑郁自杀身亡,向某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下列关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B 、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C 、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D 、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 9 【单选题】 A医院是一家公立三甲医院,现拟采购一专用手术设备,由于该设备的特殊性,只有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可以提供,则该医院可以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是( )。
- A 、公开招标
- B 、邀请招标
- C 、竞争性谈判
- D 、单一来源
- 10 【单选题】A医院是一家公立三甲医院,现拟采购一专用手术设备,由于该设备的特殊性,只有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可以提供,则该医院可以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是( )。
- A 、公开招标
- B 、邀请招标
- C 、竞争性谈判
- D 、单一来源
热门试题换一换
- 涉税业务的税务管理的内容不包括( )。
- 已知A公司在预算期间,销售当季度收回货款60%,下季度收回货款30%,下下季度收回货款10%,预算年度期初应收账款金额为28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第三季度销售的应收款4万元,第四季度销售的应收账款24万元,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 某公司今年与上年相比,净利润增长7%,平均资产增加7%,平均负债增加9%。由此可以判断,该公司权益净利率比上年()。
- 在下列各项中,能够影响特定投资组合B系数的有()。
- 下列各项中,在计量与重组义务相关的预计负债时,应考虑的因素是( )。
- 下列关于企业的资产结构与资本结构关系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
- 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此时乙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

亿题库—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已有600万用户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