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行业热点全国正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公布!快来看一看
帮考网校2019-01-15 09:50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公布!快来看一看

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0月20日开始一并公开征求意见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暂行办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


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既是个税改革亮点,也是难点。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暂行办法出台前,相关部门已经以无方案征求意见方式广泛听取了全国各地专家学者、“两会”代表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据悉,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3.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4.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支出的,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5.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初级会计职称百宝箱离考试时间29天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