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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中流转税专题(增值税、消费税、关税、附加税)(2)的知识点辨析
帮考网校2020-08-05 14:57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中流转税专题(增值税、消费税、关税、附加税)(2)的知识点辨析

备考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们注意啦!关于流转税专题(增值税、消费税、关税、附加税)的知识点帮考网为大家进行了汇总。这些知识点都是历年考试中的易考点,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可以熟悉并掌握。以下就是相关的知识点汇总:

汇总1】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都包括什么?

年应税销售额的确定: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以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为界限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汇总2】如何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的登记管理办法。划分的基本标准是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大小。

1)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条件: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特例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特例2: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特例3: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2)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况: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汇总3】总结一下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形?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未达到规定自己想按照一般纳税人核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简单来说就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现在按照新的标准不满足一般纳税人登记条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解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汇总4】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处理?

转登记纳税人税务处理:

1)转登记当期按一般纳税人处理;以后各期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2)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3)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汇总5】总结关税纳税人?

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汇总6】增值税什么时候用5%,什么时候用3%?

根据“营改增通知”的规定,下列情况适用5%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

(5)其他个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7)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销售。

(8)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

(9)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10)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1)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高速公路为3%。

(12)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3)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除上述适用5%征收率以外的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均为3%。

汇总7】都有哪些情况用3%减按2%?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以上适用3%减按2%计算增值税。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我们计算出来的结果是应纳税额,而不是销项税额。

汇总8】进口货物计税依据公式?

进口货物计算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一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关税使用关税完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1)适用从量计征的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2)适用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3)实行复合计税方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汇总9】农产品的计算抵扣?

购进农产品,未能取得扣税凭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若是烟叶则为价款和烟叶税)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进项税额=买价×10%的扣除率。

但是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收购烟叶进项税额的抵扣,应将价外补贴与烟叶收购价格在同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价外补贴不得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汇总10】消费税中有关的包装物押金怎么算?

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1)除啤酒、黄酒外的酒类:收取包装物押金时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2)啤酒、黄酒及其他应税消费品:收取押金时不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或收取12月以上的需要缴纳消费税;啤酒和黄酒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与包装物押金是否逾期或收取1年以上无关,但是啤酒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应并入销售额确定消费税适用定额税率的标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啤酒的包装物押金啤酒消费税是从量税与金额无关但是啤酒分为甲类啤酒与乙类啤酒二者的分类标准为单价金额在计算这个单价时要把包装物押金计入据此确定是甲类还是乙类啤酒

以上就是注册会计师《税法》中流转税专题(增值税、消费税、关税、附加税)的相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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