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制史每日一练正文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试题精选1030
帮考网校2020-10-30 17:56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试题精选1030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答案】B

【考点】刑事诉讼模式

【解析】本题理论性很强,要求考生对典型的刑事诉讼模式,如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纠问式诉讼、混合试诉讼模式的概念及其特点有清醒的认识。

本题知识点的介绍在三大本第二卷有介绍: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启动和推动诉讼进程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当事人主义的审判,法官居于消极、中立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审判进程主要是通过控方指控和举证,辩方对抗和反驳,双方互动以共同推进的。程序过程明显更倾向于人权保障。

职权主义诉讼将主导诉讼和诉讼进程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通过充分发挥国家机关的职能作用来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与任务,刑事诉讼展开的目的更倾向于查明事实,惩罚犯罪,当然,并不否认诉讼中的人权保障与尊重。

混合式诉讼主要奉行于二战以后的日本和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意大利,这两个国家原受大陆法系法律传统的影响,原实行的职权主义诉讼;二战以后,日本受美国监管的同时,程序法律制度也在原职权主义诉讼诉讼基础上,进行当事人主义的改造,形成混合式诉讼。意大利原是大陆法系国家,于上诉世纪九十年代末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吸收大量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诉讼制度的特点,形成了混合式诉讼。

纠问式诉讼是封建历史时期所实行的诉讼方式称谓。它的主要特征是,法官集侦查、控诉、审判职能于一体,法官实行“不告也理“,代表国家主动追诉;为查明事实,法官有权主动调取证据;被告人在诉讼中沦为诉讼客体地位,刑讯逼供的对象;审判不必公开进行,刑讯逼供制度化。与纠问式诉讼相对应的证据制度称为法定证据制度,所谓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事先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规定被告人的口供是完全证明力的证据,取得口供,就可以直接定罪。没有口供这种完全证明力的证据,几个不完全证明力的证据相加,如两个有身份地位的证人证言,或者几个一般身份的证人证言,也可以定案。口供至上,维护封建等级特权,是当时法定证据制度的显著特征。

根据三大本第二卷阐述的内容:“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是指法官居于中立且被动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审判的进行由控方的举证和辩方的反驳共同推动和控制的一种审判模式。”故本题选B是正确,当选。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百宝箱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