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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这门考试《刑法学》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货币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印制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的,不成立伪造货币罪
B.伪造正在流通但在我国尚无法兑换的境外货币的,成立伪造货币罪
C.将白纸冒充假币卖给他人的,构成诈骗罪,不成立出售假币罪
D.将一半真币与一半假币拼接,制造大量半真半假面额100元纸币的,成立变造货币罪
【答案】ABC
【考点】货币犯罪认定
【解析】
A项正确。《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据此可知,伪造货币罪要求行为人伪造的是正在流通的货币,如果伪造已经停止通用的古钱、废钞,则不成立本罪。《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的解释(二)》,第五条也曾规定,以使用为目的,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或者使用伪造的停止流通的货币的,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项正确。伪造货币包括伪造正在流通的中国货币和境外货币。即便行为人伪造的境外货币在我国尚无法兑换,仍成立伪造货币罪。
C项正确。出售假币罪中行为人出售的是伪造的货币。将白纸冒充假币与他人进行交易,应成立诈骗罪而非出售假币罪。
D项错误。变造货币是对真币的加工行为,由小变大,故变造的货币与变造前的货币具有同一性。如果加工的程度导致其与真币丧失同一性,则属于伪造货币。本项中的情形成立成立伪造货币罪。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答案】ABD
【考点】非法拘禁罪
【解析】
A项正确。法定量刑情节,指刑法明文规定的、量刑时应当或者可以据以从严、从宽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事实情况。因为《刑法》第238条对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时实施“殴打、侮辱”行为如何处断作了明文规定,因此,这种情形属于法定从重量刑情节。
B项正确。属于法定加重事由,为结果加重犯,适用升格的法定刑。
C项错误。虽然适用了加重的法定刑,但作为法定从重情节的侮辱在量刑时应必须予以考虑。
D项正确。该暴力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如果是非法拘禁行为导致伤残、死亡,仍成立非法拘禁罪,为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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